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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贵州独山县城广场发生爆炸案 一男子被炸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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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独山县城广场发生爆炸案 一男子被炸碎

贵州上报5月11日报道 5月10日上午,独山县城中心中南广场上发生一起爆炸事件,一男子当场被炸碎。事件发生后,当地公安干警马上赶到现场进行勘察、收集相关涉及此事件的物件,并展开进一步调查。

爆炸五十米远有震动

当天12时5分,记者接到报料电话称,大约15分钟前,在独山县城中心地带的中南广场上发生一起爆炸事件,一人当场被炸死。

一位家住中南广场附近的市民告诉记者,当时,他正好在吃饭,突然间,“嘭”地一声巨响,“我们坐在家都感觉得到地板在震动”,他还以为是有人在放大型的爆竹,当他下楼来看时,发现很多人聚集在广场上,后来才知是炸死人了。

他说,他家离人们围观的地点大约50米远,“根本没想到会是爆炸,而且还死了人”。

另外一市民说,他当时在离事发地点约200米远的地方办事,只听到一声巨响后,“耳朵被震得很难受”。当时他也没有注意,不一会儿,就听别人说发生大爆炸了。

目击血肉飞出三十米

据悉,事件发生在该县中南广场的喷水池旁边的一块空草地上。一名目击者说,当他们赶到现场时,独山县警方已经拉上了警戒线,很多民警已经将现场围了起来,有的民警正在地上寻找死者的物件,有的正在查看死者残体。他说,事发地点大约3平方米范围的草已经被烧糊,死者的两条腿被炸飞离原地约5米远,死者两只黄色的拖鞋也掉在了地上。另一目击者说,被炸的死者身体内脏“飞”了方圆大约30米远。

住在中南广场附近的群众说起爆炸事件还心有余悸。他们说,死者是什么时候来的,长什么样子,大家都没有注意,“因为在爆炸发生之前,我们没有感觉到什么人有异常”,但是,他们都说“爆炸的威力十分巨大,好在没有发生在人群中!”。

查找死者身份难确定

据了解,死者的头部被炸与身体分离后不久即被找到,在现场只找到被炸坏的手机的半边,手机卡没有找到。死者大概在30岁到50岁之间,警方没有找到任何能证明死者身份的物件。

目前,根据分析,死者大有可能是死于炸药爆炸。对于死者是自杀还是他杀、死者来自哪里、死亡的具体原因等情况,当地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中国法院网5月11日报道 持自制手枪和爆炸装置,劫持长途客车的于占民,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以劫持汽车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于占民因其研究的专利技术未受到重视,为引起社会关注,于2006年8月7日7时许,乘坐从辽宁省海城市发往北京四惠长途客运站的长途客车行至北京市东五环路进京方向时,持自制手枪及爆炸装置对车上乘客及司售人员进行威胁,并将客车劫持至北京站前街丁字路口处,横在道路中央截断交通。后,于占民被前来处警的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于占民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于占民无视法律与社会秩序,公然挑战社会的公权利,行为手段恶劣,给社会造成了危害,已经构成了劫持汽车罪。

庭审中,被告人于占民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但认为自己的行为没有危害性,请求法庭从轻处罚。东城法院认为,被告人于占民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船只、汽车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核心提示:近日网络上流传着关于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茅台股份公司总经理乔洪因故接受调查的消息。贵州纪委一位领导在请示省委后向媒体表示,现阶段还没有任何情况可对外发布。而茅台集团多位人士均表示不知情

中华工商时报5月11日报道 与网媒盛传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茅台股份公司总经理乔洪因故接受调查所引发的热闹反响相对应,地处漩涡中心的贵州相关职能部门及茅台集团本部却显得异常冷静,记者采访到的相关人士均对此消息予以否认或表示不知情。

10日下午,本报记者分别采访了中共贵州省纪委、省国资委及茅台数位高层人士。省纪委一位领导在请示“更高层领导”后,致电记者称,现阶段还没有任何情况可对外发布。他同时声明,这也是省委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他表示,现在网上的东西来源很多,可信度较低,待正式情况出来后,省纪委会对外发布。

省国资委一位领导则告诉记者,目前尚未接到任何正式通知,不清楚是怎么回事。

记者拨通茅台集团董事长季克良的电话,季表示正在开会,随后挂断了电话。茅台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袁仁国的电话则转入呼转状态。乔洪本人办公室的电话无人接听,手机则无法接通。记者随后又拨通了该集团一位党委副书记刘和鸣的手机,刘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他已知晓网上流传的相关信息,但他证实乔洪目前仍在正常工作,“五一前还在厂里上班,五一放假回到贵阳家中。”刘称,节后没有见到乔总,因为乔分管市场,全国到处跑,他不太可能清楚其行踪。

  两名高三学生在金钱的诱惑下,铤而走险当起了贩运毒品的工具。5月2日凌晨,在从昆明到南充的长途客车上,运输毒品的刘某、赵某被筠连警方挡获,警方随后从他们体内起获海洛因882克。高考前夕发生的这种事情,让人唏嘘不已!

  老同学利诱两高中生

  刘某、赵某是贵州正安县某中学高三学生。4月中旬的一天,一个老同学邀请他们去云南旅游。在老同学的盛情邀请下,加之高三繁重的学习压力,两人决定出去走走放松几天,就这样,涉世未深的两人欣然接受了邀请,坐车前往云南。

  在景洪市,多年不见的老同学安排得很周到,这让刘、赵两人感到很满意。“你们这次反正都出来了,想不想挣点轻松钱回去?”几天后,感觉时机成熟的老同学对刘、赵两人说。随后,不动声色的老同学将两人介绍给了一个内江的毒贩。

  “只要将‘货’送到四川内江,交到一个指定人的手中,你们每人就可以得到15000元的报酬。”直到“内江大哥”许诺开出价钱后,两人才知道赚大钱的机会,其实就是帮对方运输海洛因。刘某、赵某最初不肯答应,然而面对巨额的回报,两人的思想最终动摇了。

  长途车上查获运毒人

  5月2日凌晨4时许,一辆由昆明驶往南充的长途客车刚从云南境内进入筠连县境内不久,就被筠连县公安局设立的毒品检查站挡下。禁毒民警上车检查,当检查到最后排两名分别穿黑上衣、黄上衣的年轻人身旁时,两人神情有些慌张,然而民警并未发现可疑之处。

  随后,民警对该车司机进行了询问,司机反映,后排的“黑衣服”与“黄衣服”都是从昆明上车的,两人看起来相互认识。民警再次盘问,然而两人竟一口咬定“他们不认识”,这一回答令民警进一步加深了怀疑。禁毒民警初步判断,两人身外物品虽然没有破绽,但体内很可能藏有毒品。

  两人体内藏毒882克

  在禁毒大队,民警了解到“黑衣服”叫赵某、“黄衣服”叫刘某,均为19岁。经过隔离盘查,民警最终确定两人为体内藏毒者。在吃过催泻药后,刘某从体内排出用避孕套包裹好的条状海洛因47条,每条净重9克,共423条;赵某从体内排出同样的条状海洛因51条,每条净重9克,共459克。

  “两人体内其实藏有900克毒品。”一位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据嫌疑人刘某交代,他在吞下49条毒品后,曾在车上出现过反胃症状,将其中两条海洛因吐在了路上。

  “警官,我们什么时候能够回去参加高考?”令民警深感惊讶和痛心的是,两名即将参加高考的高中生,对自己运输毒品的后果竟一无所知,还幼稚地问办案民警何时能放他们回去。目前,两名嫌疑人已被警方以运输毒品罪刑拘,此案还在进一步深挖中。(李辉王可然杨炯)

  (来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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